工商時報【彭禎伶、魏喬怡╱台北報導】富邦人壽業務員用人頭公司,去1111人力銀行登載徵人廣告,取得2萬多筆已表明不對保險公司揭露資料的求職者訊息,金管會認為富邦人壽早就接到民眾申訴,雖有對相關人員查核、懲處及宣導,但後續未能有效管控及防範,對此開罰180萬元。富邦人壽14日共因被金檢出五大疏失,被金管會共罰480萬元,及有八項糾正,而每有一次糾正,即會在安定基金保費分級計算上被扣分,若變更級數,保費即可能增加。五大疏失被罰最重的是富邦人壽在招攬業務員時,有業務員用人頭公司,在1111人力銀行上非法取得求職者資料,雖然富邦人壽針對人力招攬作業建立內部作業規範,後續也對涉案的人員進行查核、處置,並對其他業務員辦理相關宣導,但金管會認為富邦人壽沒有其他「積極主動的查核作業」,導致衍生後續重大爭議案,即業務員非法取得2萬多筆求職者資料,被檢調移送,這部分被罰180萬元。第二是富邦人壽辦理房貸業務時,客戶貸款資金有用在投保大額躉繳保單,但富邦人壽並沒有確認貸款金額的實際用途,同時對客戶以貸款金額買投資型保單,在核保時沒有詳細評估妥適性及風險,保單的要保文件上也沒有載明負債金額,不利核保作業正確性及風險評估,這部分罰120萬元。第三是對銷售保單的銀行及銀行旗下的業務員,銷售或服務過程有疏失未納入考核,罰60萬元;第四是辦理法人保單變更,沒有建立妥適檢核措施,以致於有公司法人已解散登記,還核准其保單變更,即保單部分提領,但保單繼續有效,這部分亦罰60萬元;第五是法人投保目的是為員工退休或留才計畫,但沒有留存足夠的佐證文件及詳細審查紀錄,不利評估投保合理性,被罰60萬元。另外還有投資不動產風險管控、行動投保作業控管、利害關係人交易對象建檔作業、理賠作業、網路投保的核保作業、不動產投資地上權開發的分析評估作業、辦理客戶職業建檔作業及新契約電訪作業等八項缺失,被處八項糾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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